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」第8條修正發布
教育部 函
發文日期:98年1月8日
發文字號:台陸字第0980001211號
主 旨: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」第8條修正發布。
說 明:詳細來文請參閱附件檔。
教育部 函
修正條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