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」第8條修正發布

教育部 函

發文日期:98年1月8日
發文字號:台陸字第0980001211號

主  旨: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」第8條修正發布。
說  明:詳細來文請參閱附件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