銓敘部函以,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公保及勞工保險者
教育部 函
發文日期:96年9月29日
發文字號:台人(三)字第0960146490號
主 旨:銓敘部函以,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公保及勞工保險者,
其於民國94年1月20日前,已就同一保險事故分別於公保及勞保領取
給付者,其公保之給付毋庸繳回。
說 明:詳細來文請參閱附件檔
0963716
及
0963716-1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