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館業、民宿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
教育部 函
發文日期:96年9月14日
發文字號:台秘企字第0960140551號
主 旨:檢送「旅館業、民宿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
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宣導摺頁各10份。
說 明:因宣導摺頁數量有限,有需要之單位請向人事室索取。